肖忠让律师亲办案例
工伤之本在于认定
来源:肖忠让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2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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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事人潘XX为深圳市XX集成房屋服务有限公司员工。2010年9月份,其在海南工地上工作过程中,被铁屑溅入眼睛,导致眼睛受伤。受伤之后,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,以为不严重,所以没有及时报告公司,并去医院治疗,导致越来越严重,几乎失明。公司得知其伤情之后,认为由于他没有及时报告公司,所以公司不承认他所受伤为工伤,所以不给他申请工伤认定,也不为他垫付医疗费。无奈之下,只有自己垫付医疗费用,一边治疗,一边想办法申请工伤认定。但是由于材料的缺失,以及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,多次前往社保部门,都未能被受理。受伤之后长达8、9个月之后,终于想到了找律师,于是找到了我。

经过对案件情况进行详细了解之后,我为他一步步搜集工伤认定所需要的资料,然后来到了社保局。经过和社保局工作人员的一番交涉之后,终于受理了我们的工伤认定。但是受理了,仅仅是开始。社保局受理之后,对方公司多次提出多份证据来证明,我方员工所受伤不属于工伤,经过多次质证和交涉,最终社保局终于认定为工伤。之后经鉴定,其所受工伤达到八级伤残。但是对方拒不赔偿相应损失,最终通过劳动仲裁,帮助该员工拿到了该有的赔偿。

心得:其实工伤案件,可以所是非常简单的一类案件,但是基于案件情况,也可能变得非常复杂。而工伤案件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地方就在于工伤认定,只有认定了工伤,才可能争取工伤赔偿。所以建议发生工伤的劳动者,应尽快申请工伤认定,以确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有必要是及时委托律师协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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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肖忠让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广东世纪人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4403*********6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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